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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区家电下乡推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9-03-06 10:18  文章来源:南岳区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此召开全区家电下乡推广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家电下乡工作具体操作流程,贯彻落实上级家电下乡政策,安排部署我区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此前,区商务局和区财政局作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为我区全面实施家电下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刚才,袁冕同志组织大家学习了《南岳区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请大家认真领会并按要求落实。下面,我就全区家电下乡推广的具体工作强调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家电下乡工作的重要意义
  家电下乡政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扩大内需、拉动消费、带动生产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财政和贸易政策的创新突破,也是一项利民、利企、利国,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的德政工程。通过对农民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家电产品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激活农民的购买积极性,从而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和外需的协调发展。

  一是有利于拉动农村消费。扩大农村需求是扩大国内需求的重点,把农村潜在的巨大消费需求转化为现实购买力,则能为我国日益形成的强大生产力提供有力支撑,为国民经济提供持久拉动力。抓住当前农村家电普及的有利时机,大力开展家电下乡,能够直接提高农民消费能力,在更大范围内调动农民购买的积极性,真正把内需特别是农村消费更快拉动起来。

  二是有利于促进行业发展。我国是世界最大的家电生产和出口国,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产量均居世界第一,出口依存度大。但是近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出口受阻,行业发展遇到较大困难。开展家电下乡,能够促进家电生产、流通和农民需求的有机对接,有利于消化家电产品过剩产能,为企业调整产品结构、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拓展了空间。

  三是有利于改善民生。开展家电下乡,能够让更多的农民用上性价比高、服务有保障的名牌家电产品,尽早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这是贯彻国家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具体体现。

  四是有利于落实节能减排。按照中央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要求,家电下乡在产品标准中特别强调了节能,使家电下乡产品成为家电节能减排的先导和示范。其中,家电下乡产品中的冰箱、冷柜、彩电比市场同类产品节电20%以上,洗衣机能效等级比市场平均水平高2-3个等级。从消费者角度考虑,这也有利于减少农民家电使用成本、减轻农民经济负担。

  五是有利于完善农村流通体系。家电下乡政策不仅仅是给一些财政支持、一“补”了之,而是通过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更多的企业关注农村市场,不断建立和完善面向农村的生产、流通和售后服务网络,有效扭转农村家电市场价格高、网络少、服务差的状况,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商品简单转向农村甚至滞销商品推向农村的问题,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二、把握重点,积极稳妥推进家电下乡各项工作

  家电下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系统工程,加上上级启动这项工作来得比较急、农村销售网络不健全等因素,各乡镇各部门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履行职责,把握关键环节、突出工作重点,务实高效地开展工作,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政策宣传。家电下乡工作的实施对象是广大农民,受益人多、面广,再加上又是新近出台的一项政策,政策性强,因此搞好政策宣传是开展家电下乡工作的当务之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销售网点要充分利用电视、标语、宣传栏、宣传单等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提高全社会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今天会后,各乡镇要迅速召开班子会、村组干部会专题安排宣传工作,要使宣传进村、进组、进户,重点将家电下乡补贴产品、补贴标准、销售网点、补贴办法等有关政策和办事程序宣传清楚、解释明白,真正让农民群众了解政策、懂得政策、掌握政策,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把党和政府对农民群众的关心落到实处,努力为家电下乡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强化资金管理。补贴资金的来源是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实行年初预拨年终结算。因此,要强化资金管理,实施规范操作,确保资金安全。区财政局及各乡镇财政所都要建立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专户,对国家预拨的补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严禁挪作他用。乡镇财政所要健全审核制度,及时进行审核,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迟受理农民的补贴申请,对审核通过的申报对象要迅速拨付资金,不得无故滞留,原则上要在30个工作日之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购买人的“一折通”帐户上,确保补贴资金能足额、及时的兑付到农民手中。同时,严格审核程序,加强企业监管,防止不法商家借家电下乡之机骗取、套取国家财政资金。

  (三)严格政策执行。家电下乡补贴对象是农村农业户口的居民,非农户口不在政策的补助之列,这就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财政所等有关部门及销售网点,在工作的各自环节中要加强把关,特别是销售网点是资料审核的第一道关口,必须要坚持原则、遵守政策规定,严格审核购买的各种证件,确定无误后方可办理申报材料。无论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造成国家财政资金被骗、被套,导致资金流失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严从重查处。

  (四)规范企业行为。销售网点要加强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一要建立销售机构方案,确定专人负责家电下乡工作,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开展。二要规范促销行为,严格执行《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诚信经商,文明服务,严禁开展不正常的促销活动和不正当的竞争。三要保证货源充足,不能断档脱销。要针对我区后山三乡交通不便的实际,摸清底子,搞好服务,确保农民能顺利买到所需家电。同时,要严把产品准入,严禁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产品进入家电下乡市场。四要认真搞好售后服务工作,安排专人跟踪服务,确保群众对家电下乡产品买的放心、用的满意。

  三、加强领导,确保家电下乡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家电下乡工作不但涉及农民,还涉及各个家电经销企业,其中既有政府的政策补贴行为,又有农民购买行为,还涉及商家之间的竞争行为,矛盾多、难度大。为了保证全区家电下乡工作的顺利推进,区政府已经组织成立了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由我担任组长,政府办、商务、财政、宣传、工商、质监、税务等部门以及各乡镇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按照全区家电下乡的实施方案要求,细化本乡镇的工作实施方案,重点从政策宣传、资金补贴、电器购买等方面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确保此项工作在辖区内顺利推进,取得实效。由于这项工作将连续开展4年,持续战线较长,各销售网点也要明确责任人,制定工作方案,从资料审核、家电销售、售后服务、货源保障等方面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和措施。确保此项工作从各个层面和领域都有一套完整、科学、可行的实施方案和领导机制,为家电下乡整体工作奠定基础。

  (二)加强分工协作。家电下乡工作是一项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参与,特别是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一定要积极履行各自的职责,分工协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商务部门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服务、监管等职责,做好家电下乡有关政策的宣传和咨询,销售网点的审查备案和监督管理,协调企业加强对市场的预测,组织好补贴产品的货源,确保产品不脱销、不断档。财政部门要负责补贴资金的筹集、管理、兑付以及监督检查,搞好乡镇业务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并安排落实本级必要的工作经费。宣传、广电等部门要对家电下乡的有关政策规定、产品购买程序、补贴申报程序及活动开展情况等进行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党的惠农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质监部门重点要对下乡类家电产品进行质量管理与监督。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备案网点的市场管理,打击借家电下乡之机骗农、坑农等违法行为。税务部门在依法征税的同时,要从有利于产品下乡、方便农民购买出发,研究制定相关的措施和办法。城管部门对各销售网点举办的各种合法促销行为,只要不影响市容市貌,都要给予支持配合。

  (三)加强督导检查。区商务局要会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定期对企业销售和农民购买家电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全面掌握全区家电下乡工作的动态,了解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积极研究改进办法,及时加以协调解决。积极探索家电下乡工作奖惩机制,对在工作中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敷衍了事、效果不佳的单位和个人要通报批评,激发工作热情和积极性。要防止发生虚假销售骗取财政补贴行为,探索建立公示制度,对购买对象的审查、家电购买、资金兑付各个环节都要向社会公示,真正做到信息公开,政策透明,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发挥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的作用,及时受理农民及企业的投诉,发现违规行为的,要严肃查处。

  同志们,家电下乡是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出台的以流通领域为实施载体的一项拉动内需促经济发展的重大惠农政策。做好这项工作,是党的重托,农民的期盼,是我们应尽的职责,此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跨度较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销售网点一定要不辱使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齐心协力、扎实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爱不折不扣地送到农民手中,为健全和完善农村流通体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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