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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岳区专题研究生猪定点屠宰工作
2009-08-31 18:15  文章来源:南岳区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2009年8月19日下午,根据区委书记傅丹舟的指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吴伟生组织区政府办、区商务局、区公安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局、区畜牧水产局、区工商分局、区物价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法制办、南岳农贸市场管理所等单位负责人召开会议,就我区当前生猪定点屠宰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
会议首先听取了区商务局局长王明海所作的《关于当前我区定点屠宰工作的情况汇报》。会议认为,当前,我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形势十分严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有所抬头,市场销售白板肉现象明显增多,全区肉食品面临着严重的安全隐患。会议指出,实行生猪定点屠宰,是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是保障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关系到南岳衡山的对外旅游形象,各责任单位和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能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切实抓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
会议决定:1、严格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凡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上市的生猪产品,必须集中到区定点屠宰场统一宰杀。允许个体屠商自行采购猪源,按要求送定点屠宰场集中检疫宰杀后,自行销售。定点屠宰场必须将每日的屠宰量清单及时报区商务局备案。2、委托定点屠宰场统一收取国家政策要求征收的相关税费,即国税、地税、动物检疫费。定点屠宰场自行收取的管理费、服务费标准必须报经区物价局审核批准。所有税费(含定点屠宰场的管理费、服务费)均须详细张榜公布。3、同意区商务局聘请2名协管人员,取消区商务局征收的稽查费,稽查所需开支、协管人员工资以及区商务局之前向区定点屠宰场暂借的新屠宰场土地报批费统一由区财政予以解决。4、由区商务局牵头,从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局、区畜牧水产局等单位抽调专人组建联合执法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半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销售白板肉等违法行为。5、对区内个体屠商实行准入制度,区工商分局要加强对屠商的资格审查,实行持证上岗。6、区商务、工商、畜牧、药监、质监、物价、公安等单位要严格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做好本职工作。特别是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之前,区工商分局要严格加强市场监管,区畜牧局要强化市场肉品检疫,严厉打击销售病害猪肉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肉食品安全。7、区商务局、规划局、环保局等单位要加快推进我区新定点屠宰场的选址工作,严格按相关要求尽快建设好新的定点屠宰场。






南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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